您现在的位置:生活在线 正文

自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受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以下简称“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标志着我国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监管进入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同等严格的注册管理制度新阶段。

此次调整源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该法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一致的注册管理体系。根据规定,婴配液态乳的配方注册申请在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等环节的程序与要求,均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保持一致。

相较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婴配液态乳在生产过程中对微生物控制及产品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已于今年9月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三方面注册要求:

强化原辅料微生物风险管控,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关键指标提出控制要求;

明确产品稳定性评价标准,要求企业建立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指标与检测方法;

严格生产工艺与灭菌效果验证,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婴配液态乳相关监管制度建设,严格审评产品配方的安全性与科学性,加强从生产到经营的全链条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