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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食品美妆到数码家电,网络测评已成为大众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然而,在流量与利益裹挟下,部分测评“变了味”——夹带私货、商测一体、只评不测等问题频发,不仅透支公众信任,也扰乱市场秩序。2026年6月8日,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网络测评行业作出系统性、底线性的制度规范。

精准靶向行业顽疾。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指出,《规范》直击只评不测、商测一体、检测无资质、隐形广告化测评等长期问题,从前置资质、测试流程到监管追责构建全链条刚性约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表示,《规范》区分普通网民体验分享与职业化测评两类主体,填补了第三方测评领域的监管空白。

“只评不测”须显著标注。 《规范》明确,未对产品开展测试、仅凭主观感受评价的,必须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或“主观感受,仅供参考”。刘晓春认为,这一规定使消费者能清晰识别内容性质,避免被虚假权威误导。但黄尹旭提醒,标注“个人体验”并非“免责金牌”——若存在虚构事实、夸大宣传、恶意贬低竞品商誉等行为,仍将触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红线。

食品测评设更高门槛。 对食品开展检验检测的,测试方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使用非标方法,不得测评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刘晓春表示,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必须要求测评者明确说明测评性质与依据,这是对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知情权的双重保护。

长效落地需多方协同。 刘晓春建议,平台应建立管理机制,要求测评账号提供支撑材料,对违规账号予以处置;可通过公示与定向通知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吴迪律师建议建立“行政快速认定”机制,对明显违规内容出具认定意见,降低后续举证难度。黄尹旭呼吁构建多部门监管协同、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司法衔接联动的长效治理格局,推动《规范》真正落地见效。

《规范》的出台标志着网络测评进入有章可循的新阶段,消费者权益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得到更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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