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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理应亲密无间,相互照应。然而,现实中却因一些琐事,如房屋漏水等问题,导致邻里之间产生矛盾,关系变得紧张。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了更加贴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官创新性地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家中,实地察看漏水情况,并现场进行调解。最终,被告在法官的调解下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以修复。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法院为民服务的宗旨,也为其他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据办案法官透露,原告钟某与被告马某居住在同一栋楼的上下楼层,系邻居关系。近期,马某家中的水管出现漏水问题,导致钟某家的卧室和厨房棚顶及墙体多处受到浸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钟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马某赔偿因其漏水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然而,马某对此赔偿金额表示异议,认为钟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远超实际损失。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各执一词,目前仍处于僵持状态,尚未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事实上,这并非双方第一次因漏水问题产生矛盾。此前,原、被告就曾因漏水问题发生争执,积怨较深。此次漏水问题再次发生,新账旧账一起算,双方情绪更加对立,矛盾一触即发。

法院受理后,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服判息诉,更可能加深双方隔阂,甚至引发新的冲突。为彻底解开双方心结,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直接“搬”到当事人家中,就地化解矛盾。庭审当天,法官首先带领双方查看了楼上漏水点位及楼下房屋受损情况,通过现场勘查,对漏水事实和损失范围进行了直观确认。法官耐心向双方释理明法,具体的财产损失数额虽可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但鉴定流程繁琐、耗时费力,且会产生高额鉴定成本,大大增加双方的诉讼负担。经过法官一番耐心劝解,原、被告一致表示不愿申请鉴定,为调解工作打开了突破口。

与此同时,法官紧密围绕双方关于赔偿金额的争议焦点,展开了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他首先向马某阐明,作为楼上的住户,由于漏水问题给楼下的钟某造成了损失,按照法律规定,马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向钟某解释,赔偿金额应当基于实际损失,过高的索赔要求并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性解决。 整个上午,法官耐心地运用情感和理性相结合的方式,从法律条文到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逐步化解了双方之间的分歧。经过一番反复的协商,最终,当事人达成了共识:马某同意一次性向钟某赔付2000元损失,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双方在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马某随即履行了赔偿义务。在这起原本紧张的邻里纠纷中,法官的“上门服务”使得双方得以和平解决,这场剑拔弩张的矛盾得以在法官的协助下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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