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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交通执法局与省公安厅交管总队联合印发《2026年全省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在全省开展春、秋两次专项行动,保障公路设施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行动时间

春季:4月1日至5月31日,重点整治“百吨王”和春耕物资运输期间的超限超载行为

秋季:9月1日至10月31日,强化秋收运输期间治理及货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主要措施

构建“百吨王”全链条治理机制:对矿山、工地等重点区域建立通行台账,实行“点对点”管控;依托超限检测站和高速入口称重设备,禁止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在国省干线、重点桥梁增设流动检测点,采取错时、延时、突击执法;鼓励公众通过12328、122平台举报。对查处的“百吨王”车辆实行“一超四罚”,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的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车辆占比超10%的企业,依法处罚并纳入重点监管。

健全货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排查“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实行“一企一档”;督促重点企业安装称重监控设备并接入省级平台;深入企业开展培训,签订合法运输责任承诺书。

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交通、公安实行驻站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出入口联合执法常态化,杜绝重复罚款和以罚代管;深化与“三省一区”及周边省份执法协作,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查缉机制,杜绝跨省规避处罚。路面查处的“百吨王”一律制作称重卸载单、询问笔录、处罚决定书和装载单据,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动对货运企业、违法车辆、驾驶人、装载企业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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