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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施行两周,明确要求商业短信须“先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发送”。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规落地后,仍有大量市民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持续收到垃圾短信。症结在于,部分短信服务商只顾收费,毫无查验环节,为垃圾短信大开方便之门。

用户:一天三四条,从未同意

市民李萍平均每天接到三四条教育培训类垃圾短信,内容多以“1068”“1069”开头。她从未同意接收此类信息,新规施行后情况毫无改观。知名经济学者盘和林指出,106号段本应用于正规企业短信服务,但目前乱象频出,部分服务商甚至转租通道,导致信息源头难以追溯。

服务商:只审内容,不问“同意”

记者以超市开业推广为由,联系多家提供106短信群发的服务商。一家店铺客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却从未提及需证明用户“同意接收”。另一家公司则更为宽松:记者仅充值数元,选择一条现成签名,无需任何资质证明,便成功向自己手机发送了一条“垃圾短信”。整个过程,服务商既未核实身份,也未要求提供用户同意材料。

平台:注册即“被同意”,用户难摆脱

除不明来源的垃圾短信外,一些知名平台也频频“越界”。用户张峰反映,某旅游平台竟向其发送“信用贷”推广短信。客服解释称,用户注册时已同意平台发送商业短信。记者核实发现,多家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确实隐含此类条款,用户必须全盘接受才能注册,形成“被动同意”的尴尬局面。

维权:举报可屏蔽,源头难追查

目前,用户可通过12321平台举报垃圾短信,电信企业可屏蔽对应号码。但记者实测发现,短信服务商无需掌握发送方真实身份,用户根本无法追查垃圾短信的最终来源。新规虽亮出“先同意后发送”的利剑,却在执行环节被架空,用户的安宁权依然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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