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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并自即日起正式受理,将持续至2025年12月25日结束。凡是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间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且能够保持连续参保状态的居民,将有权享受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该待遇覆盖的时间范围是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那些在非集中参保期间参保或未能保持连续参保的人员,在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才能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6年,上海将推行居住证持有者参保政策,旨在拓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届时,本市所有依法注册的中小学、中职院校、托幼机构中的在校学生及幼儿,无论其户籍是本市还是外省市,都将有资格加入2026年度的上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6年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提高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60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700元/年、财政补助6901元/年;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60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870元/年、财政补助6731元/年;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458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1040元/年、财政补助3541元/年;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289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2491元/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筹资标准调整为162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1221元/年。

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利用家庭共济机制,代为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在2026年的居保参保费用。

发布时间:2025-11-2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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